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一期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文章发布日期:2024-01-12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根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第六十四条“被审计部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的二十日内,将本部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一期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审计发现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一期工程“大额资金沉淀,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
已整改。一是高度重视,督促涉改单位压实责任,立行立改。二是狠抓落实,根据学校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明确结余资金处理意见。下一步,将结合学校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港科大(广州)以后年度预算,督促学校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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