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送审资料总体要求

文章发布日期:2022-05-13来源:本网

  一、送审单位(包括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代建单位)应根据项目类别按以下要求整理送审资料。

  二、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送审单位负责。送审资料预受理环节需提供《承诺书》。

  三、送审单位应对报送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盖章确认,如装订成册的,可盖封面和骑缝;未装订成册的,每页盖章确认。

  四、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应保证其合规性(签字、盖章手续齐备)。

  五、送审图纸、送审结算书(预算书、补偿预案等)要求送审单位盖章;送审金额应是项目各方(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认可的。

  六、送审单位应列好交接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注明资料名称、份数、页数,注明送审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清单的电子版。

  七、各资料移交清单表内粗体部分为必备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不齐备的评审受理窗口可不予受理。

  八、电子文档:送审资料的电子文档用U盘拷贝(或光盘刻录)。送审的预、结算电子文档必须是对应计价软件版(注明对应的计价软件及版本)文档及导出的excel版,不接受盗版计价软件编制的电子文档;送审的图纸电子文档必须是对应的CAD版(注明版本),其余送审资料均为PDF电子文档。

  九、工程量计算书要求:工程量计算书应有详细计算过程,分专业、楼层、部位、回路,用excel格式、建模、计量软件及钢筋软件编制,可修改并能自动合并、汇总。

  十、送审的部门施工图预算项目,其预算书的项目特征必须按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

  十一、所有送审资料不能出现涉密、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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