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北京博汇)

文章发布日期:2022-06-17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CZ2022-3113

  二、项目名称:新址监测系统迁建项目一期——广播电视指挥调度监测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7号院4号楼2层

  被投诉人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五楼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采购人“新址监测系统迁建项目一期——广播电视指挥调度监测平台项目”(项目编号:CZ2022-3113)(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事项,于2022年5月17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2年5月26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6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在调查核实期间,投诉人于2022年6月15日向本机关递交撤诉函,申请撤回对该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该项目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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