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2〕62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000万元转下达给你局,(具体项目单位、项目、经济分类科目及金额等详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
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粤财建〔2022〕62号文下达的绩效目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2.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分配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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