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林桦)
文章发布日期:2022-09-15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CZ2022-3364 子包7
二、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林桦药械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湾路600-636号A3栋2层236房
被投诉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的投标产品有8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出现了影响政府采购公正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专家评审程序,总计7个工作日。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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