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2-10-21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并调剂有关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148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23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市教育局55万元,各区175万元,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度“2050201学前教育”和“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资金分配、绩效目标表等详见附件2、3。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148号文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并调剂有关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分配表

              3.广州市2022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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