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金〔2022〕28号,见附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下达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列2023年“213080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预算科目。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待2023年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后据实清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省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Z155110010001”,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省财政厅和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