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2-12-15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为提高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2〕73号),现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68,251万元给你委(详见附件)。该资金按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收入功能科目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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