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05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64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56,557万元给你局(具体项目、金额和科目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请尽快将专项资金落实至具体项目,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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