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广州大学,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23号,详见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的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83,832,570元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中,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助学金资金)中央资金1,800,600元,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免学费资金)中央资金40,431,645元,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助学金资金)省级资金1,136,400元,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免学费资金)省级资金40,463,925元。具体资金分配、科目情况、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3。
二、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各区需同步将本区财政对应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把关相关支出,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惠企利民资金的,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23号文要求,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
3.广州市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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