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05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04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11,990,825元转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分配情况、科目情况、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2、3。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上述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各区要严格把关相关支出,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惠企利民资金的,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04号文要求,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

              3.广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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