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粤财金〔2022〕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落实。
一、充分认识推动PPP项目规范运行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通知》要求
各区财政局要深入学习和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把握好红线和底线,有效发挥PPP模式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严格压实区级PPP项目入库审核、动态调整、监督管理以及项目信息录入、更新、筛查等工作主体责任以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责任,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区级PPP项目入库联评联审机制,并对区级PPP项目的规范性以及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存在有关违规情形的一律不得入库。同时,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及合同审查,坚决遏制变相举债等行为,切实巩固我市存量隐性债务“清零”成果。
二、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信息质量
各区财政局要加强和审计等监督部门对接,对审计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抓好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此外,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PPP协同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和堵塞风险漏洞,持续推动PPP项目规范运作。各区财政局应督促已签约PPP项目相关方及时上传项目合同等资料、更新项目信息,并逐级申报审核,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定期对在库PPP项目进行核查督导,对PPP项目信息录入、更新和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游离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之外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持续推动项目规范运行。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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