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的通知
市教育局,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14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共177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4、5)。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14号文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安排表
3.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广州航海学院)
4.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广州大学)
5.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2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的通知》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