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73号,附件1)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分配方案,现将省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51,808元转下达给你们(附件2)。此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请列入2023年“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此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补助项目。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请你区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本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附件3)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73号)
2.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3.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4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