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33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720,000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4)。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各部门要严格把关相关支出,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惠企利民资金的,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33号文要求,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2.广州市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表
3.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广州大学)
4.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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