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11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越秀、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69号,详见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的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25.6万元转下达给你们,收入列2023年度“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分配情况、科目情况、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3。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69号文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分配表

              3.广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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