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11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林业园林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2〕133号,见附件1),结合《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报送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计划的函》,现将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55万元转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请列入2023年支出(明细金额及科目等见附件2)。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省财政厅通知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请你局结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我市具体任务清单和区域绩效目标下达,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2.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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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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