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16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海珠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66号,见附件1)和相关单位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13.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

  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按要求将资金下达相关企业,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

              2.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分配表

              3. 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1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zip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