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九州通医疗)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16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CZ2022-8600 

  二、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子包7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州通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街田园大道99号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诚屹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标供应商)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研路2号4栋306

  采购人:广州市东升医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0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项、第23项和第26项技术参数要求,根据评分标准应各扣除0.5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人关于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项技术参数要求的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关于“中标产品不符合第23项、第26项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专家评审程序,总计21个工作日。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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