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18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328号,附件1)和你局分配方案,现将省提前下达我市的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5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转下达给你们(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收入列2023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度“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2023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你局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

        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328号)

  2.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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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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