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18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疾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98号)(详见附件1)和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与绩效目标(穗卫函〔2022〕3619号),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33,469.76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疾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2.资金分配明细表

  3.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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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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