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19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65号,见附件1)和你局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1,49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按要求将资金下达相关企业,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
2.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分配表
3.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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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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