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化、花都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3号,附件1)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共6,700.6万元下达给你们(附件2),其中:国家奖学金101.4万元、助学金64.2万元、免学费6,535万元。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3技校教育”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在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等支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请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资金下达后,各相关单位、学校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此次下达资金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109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A0110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各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五、此次下达的省级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及时在数字财政中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直达基层。
六、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3号)
2.2023年技工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中央、省级财政补助下达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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