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城标识)

文章发布日期:2023-01-31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CZ2022-802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2024年骨灰盒盅刻字及告别厅条幅制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中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园夏牌坊大街东三横路4号2栋101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燕岭路418号

  相关供应商1:珠海金坤工艺品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云峰路188号13栋606房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德善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丹平东沙平北路526号旁边10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150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2年10月11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11月1日,本项目开标、评标;11月3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11月14日,投诉人提出质疑;11月22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12月7日,投诉人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珠海金坤工艺品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弄虚作假;2.深圳市德善礼仪服务有限公司的商务评分有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人的请求:暂无证据显示本项目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投诉人“对本次招标所有单位的标书材料真实性做复核”和“查看各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形和评标是否公平公正”的请求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本机关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主管部门认定程序,总计9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1月29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