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3〕11号,详见附件),现下达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952万元给你局。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项目代码Z215110010003,用于对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该项补助收入列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22年度“210卫生健康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科目。
二、请及时分配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按规定使用,并在1月31日前将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医保基金运行压力较大,已先行预拨部分补助资金的,请做好资金对账和结算工作。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