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3-01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0号,详见附件1)以及你局资金分配方案,现转下达你们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预算3,020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000万元、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2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资金20万元、从化区城郊街向阳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3,000万元(详见附件2)。以上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任务清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下发),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省审核或备案。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2.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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