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4-18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越秀、海珠、天河、白云、花都、番禺、南沙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28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项目)36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分配情况、科目情况、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2、3。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3〕28号文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的通知

            2.广州市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项目)分配表

           3.广州市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项目)的通知》.zip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