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州创模)
一、项目编号:CZ2023-012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排爆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创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
被投诉人1:广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创模科技有限公司就“广州市公安局排爆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3-0128)招标文件设置不合法问题,于2023年5月4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3年5月11日对质疑函具体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5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投诉人于2023年5月25日向本机关重新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一、二、三、四均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对投诉人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本机关已在投诉事项中查明事实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