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规〔2020〕19号文件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7号)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18年2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号)。2019年,根据市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后于2020年7月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9号),有效期5年。
二、废止必要性
2020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产业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9号文规范的内容已在后续各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体现。同时,该文件的个别条款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市监〔2022〕4号)的规定不相符。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规〔2020〕19号文件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7号)。
三、主要内容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废止《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9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