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协十四届 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章发布日期:2024-08-07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刘杰生委员(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乡村集体财务管理体系,助力推动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16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电话及电子邮件沟通,经综合市农业农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三农”工作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基础,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贯穿“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稳定农村社会大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纲领、总依据、总遵循,凝心铸魂,铸牢服务“三农”工作、做好“三农”工作的理论之基,切实增强抓“三农”、谋发展、促振兴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

  二、深入研判,强化落实,积极推进相关政策落地

  (一)您提出“持续推进乡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我市完全采纳并采取如下措施: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我市根据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际,在遵守上位法律制度的前提下,不断进行制度创新。2018年市本级修订印发了《广州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广州市农村集体会计管理办法》《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2019年印发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方案》;2020年印发了《广州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监管工作方案》;2021年印发了《广州市农村集体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方案》《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务卡结算实施方案》;2022年转发了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印发了《广州市农村集体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办法》《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2024年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意见》全市11个区及各个涉农镇(街)依照市的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全部制定了相关制度,全市已构建起市、区、镇(街)、村四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为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您提出“抓好乡村集体组织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我市完全采纳并采取如下措施: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是制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培训是提高业务水平的关键一招,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的一件“实”事。近几年,我市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强化农村集体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履职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位培训和能力建设的培训。2023年采用“小班+大班”“个性+共性”“线上+线下”“学习+考核”相结合的创新型培训方式推动各区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培训,2023年4月4日,新华网广东频道以《广州市白云区强化培训赋能,为村民利益保驾护航》为题,对财政支农培训进行了报道宣传。通过业务培训,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人员掌握了业务技能,增强了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熟悉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了业务能力,促进了我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您提出“探索乡村集体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效模式”的建议,我市完全采纳并采取如下措施:

  1.开创“三资”管理的新模式。我市以农村财务监管平台为基础建成广州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从“三资”监管“一张网”提升到“三资云”创新监管服务模式。以广州黄埔区为例在全省率先建成集财务管理、“三资”监管、资产交易3大板块和N个子功能板块的农村集体“三资云”平台,打通财务核算与清产核资、资产交易、合同管理、薪酬考核、财务公开之间的数据联动,有效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黄埔农村集体“三资云”平台于2022年10月被评为“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首批优秀应用案例”;2023年11月黄埔区获批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

  2.创新资产运营新样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样式,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资源资产和地理区位等优势条件,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实践模式,激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形成一批具有借鉴复制意义的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如物业出租型,白云区黄边联社整合农村集体留用地建设“广州设计之都”一期项目。如农文旅结合型,从化区吕田镇莲麻村利用莲麻河、竹海、香桂树、千年古驿道等发展乡村休闲游和观光农业。如村企合作型,从化区温泉镇南平村,以村企1:4的股比,组建成立“广州珠江南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南平静修小镇”。如资源发包型,增城区下围村整合村庄资源、集约流转土地,引进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四)您提出“不断完善乡村集体组织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的建议,我市完全采纳并采取如下措施:

  1.实行财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防腐火墙”。为确保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及时、真实、完整和规范,发挥财务公开群众监督民主监督作用,我市在财务公开方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简明化、通俗化公开内容。财务公开的对象主要村民(社员),怎么样让老百姓看得懂专业性很强的会计报表、计划表等公开内容,直接影响民主监督效果。我市在保证内容完成的情况下按简明易懂的原则,调整和完善了原有的公开模板,让村民(社员)看得明白,保证村民(社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如白云、从化区结合群众关心的问题,调整公开内容。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白云模板”“从化模板”;2023年度从化区共公开有关财务信息510,101条,二是丰富公开渠道,扩大知晓范围。在原来公布栏上张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网上公开、公众微信号公开、手机短信公开等渠道。村民(社员)不仅可以通过公开栏查阅本村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及时了解财务状况,还可以登录手机等客户端便可实现足不出户查阅财务报表。三是加强监督。市、区两级及时监督村财务公开情况,通过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可对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在通过农村财务监管平台监督村财务公开的基础上,白云、黄埔、花都、从化、增城区还坚持每月按一定比例定期抽查村级财务公开张贴情况,并将抽检结果作为对镇街年度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2.充分利用审计监督。加强审计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将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积极做好群众来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农村集体利益分配等的重点审计工作。以天河区为例,2023年开展对25个经济联社2021、2022两个年度班子成员薪酬审计、对12个村辖下182个社级经济组织开展社账代理、票据违规发放津补贴、支出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性等财务专项检查。

  (五)您提出“设立“一村一财务顾问”制度”的建议,我市完全采纳并采取如下措施:

  近两年,在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协助下,我市番禺、南沙、增城、从化等区已着手开展“一村一财务顾问”试点工作,顾问主要服务方式包括:培训(向农村集体基层财务人员讲解财税知识,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培训)、咨询服务(财政补贴政策相关的咨询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审计服务(专项资金审计服务、工程审计服务、绩效管理服务等),通过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全面乡村振兴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行。

  (六)您提出“逐步改进乡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工作手段”的建议,我市完全采纳并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1.搭建“农村财务监管平台”。我市从2013年开始积极推进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到2017年底初步完成了农村财务监管平台搭建,真正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监督经常化、全程化。以白云区为例,及时完成农村财务实时记账工作,将财务记账软件由“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让集体资金和财务管理告别“潜水”状态,打造“全程处于监控之下”,财务人员可在线实时开具财务票据,监管人员可对村社财务收支和合同收款情况进行实施监督。

  2.实施“村账镇代管”。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村账镇代管”工作。目前,“村账镇代管”已实现全市覆盖。在“村账镇代管”模式下,各区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结合经营管理活动的性质和涉及金额,完善了层级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流程,改进了财务管理工作手段。

  (七)您提出“做好乡村集体村务公开财务管理信访工作”的建议,我市完全采纳并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近两年来,依法妥善处理了白云、黄埔、花都、南沙区农民群众信访及申请信息公开事项,2023年5月,针对信访频发的土地补偿款使用以及分红比例问题,市财政局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部门到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村上门服务,直面难题,为民解忧,真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回应了群众呼声。并指导区、镇有关人员要把惠民心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一是要坚持重大事项的“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让村民参与村集体事项决策,充分尊重村民的自治权。二是要织密制度之网,让制度管事,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要根据村务实际在遵守上位法的前提下,建立起符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形成村民遇事找法找制度的法治氛围。三是要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工作。要让村民充分了解政策实施的目的和意义,让保证政策实施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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