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1〕283号)(详见附件1)和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与绩效目标(穗卫函〔2022〕210号),现将2022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3,137.24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2)。资金用途、列支科目、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下达。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请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及相应的项目管理方案等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6)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次下达资金中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直达基层。
五、请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和各区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2022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总表
2-1.2022年省级疫病防控项目资金分配表
2-2.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项目资金分配表
2-3.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分配表
2-4.2022年公共卫生事务管理资金分配表
2-4-1.2022年度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经费补助明细
2-4-2.2022年卫生健康科研-科研课题补助资金明细
2-4-3.2022年卫生健康监督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3.绩效目标申报表(疫病防控)
4.绩效目标申报表(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
5.绩效目标申报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6.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共卫生事务管理)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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