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61号,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4,873,589元预分配给你们(均为省级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3,绩效目标详见附件4),其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 4,775,889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课本费)97,700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对应安排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各部门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做好年度直达资金支出计划,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做好直达资金及配套资金台账,按规定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261号文规定,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区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
2.广州市2022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预分配安排表(市本级)
3.广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分配安排表(市本级)
4.2022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广州市本级学校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5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