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66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第二批)2276.7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4)。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办法的规定,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直达资金支出计划,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66号文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广州市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3.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广州大学)
4.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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