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诚屹)

文章发布日期:2023-06-13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GZZJ-ZG-2023123

  二、项目名称:广医大实验动物中心2023年新公共平台建设项目(五)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诚屹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路2号自编4栋306

  被投诉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4,66号东603B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包2预算金额119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3年3月10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月31日,本项目开标、评标;4月3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4月4日,投诉人提出质疑;4月11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4月25日,投诉人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5月11日重新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10和★15实质性条款要求,代理机构的答复函里并没有让中标供应商提供证据来证明符合该项实质性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人的请求,本机关已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条款要求和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诉人的请求已满足。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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