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州鸿丰)

文章发布日期:2023-06-25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GDGC2304CS15

  二、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食堂肉类、蔬果类、粮油配料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鸿丰饮食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南路71号二座602

  被投诉人: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517室

  采购人: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路218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448.794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3年4月6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4月28日,本项目开标、评标;5月4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5月6日,投诉人提出质疑;5月9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5月17日,投诉人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答复内容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进行合理的解释,而是把评审结果认为是评审专家评定的,代理机构无法干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对投诉事项进行核查,已满足投诉请求,对于要求更正本项目投标结果,本机关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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