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09号,附件1)和《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和绩效目标的函》,现将省提前下达我市的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4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收入列2024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4年度“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2024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你局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见附件1、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09号)
2.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和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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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