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河北航诺)

文章发布日期:2023-07-12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0877-23GZTP01H05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购置训练器材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航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美东国际B座2401室

  被投诉人1: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12号

  被投诉人2: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303单元

  相关供应商:广州申道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道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2号1403房

  四、基本情况

  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购置训练器材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877-23GZTP01H052,预算金额为:178.2万元),采购人为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于5月9日组织开标、评标。投诉人因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有异议等问题,于2023年5月10日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2023年5月15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经补正材料,于2023年6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为: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得分有异议、中标供应商的销售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人要求取消申道公司中标资格的投诉请求,本机关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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