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长康达)

文章发布日期:2023-09-07来源:

  一、项目编号:CZ2023-0831

  二、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增城新校区安防建设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19号601房

  法定代表人:江枚元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一照多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增城新校区安防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CZ2023-0831)”的相关问题,于2023年8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人于2023年8月24日向本机关递交撤诉函,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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