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圳力迪 广州福彩 广州政采中心)
一、项目编号:CZ2023-018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福利彩票投注站销售片区综合管理服务站服务商项目(2023年)(二次)合同包1(白云、从化及花都片区销售网点服务综合管理物流站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力迪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民治大道与工业东路交汇处展滔科技大楼C座C615
被投诉人1: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7楼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1:广州庞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庞龙网络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东华庄二社东二十三巷3号104房
相关供应商2:广州汇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汇洋物流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北路46号林安货运市场之三栋十楼1001档
相关供应商3:深圳和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和彩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4楼4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庞龙网络公司和第二中标候选人汇洋物流公司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项的得分明显高于首次投标得分,涉嫌提供虚假同类项目经验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关于庞龙网络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部分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人关于汇洋物流公司涉嫌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的投诉事项成立,本机关予以支持。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汇洋物流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本机关依法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专家评审程序,总计26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