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广州市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工作计划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大攻坚战等工作重点,破解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财政管理隐患较多等难点,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新水平提供保障和支撑。
(一)党建工作成果凸显。
强化“以政领财”“财为政用”理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密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一体化贯通实施;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络员培训,在注协党组织中大力开展“双培”工作和“两个全覆盖”,局办公室等6个党支部被评为全市星级党支部,2个党支部被评为市直属机关先进党组织;推动党建业务相融互促,市财政局经验做法《探索“1+X”党建业务融合新模式》入选广州“令行禁止、有呼必应”构建基层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优秀案例。以市领导开展挂点联系为契机,先后研究出台《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等,持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深化中央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财政系统扎实开展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修订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一百余项,我局在中山大学发布的2018年度广州市委巡察工作效果评估报告中排名靠前。
(二)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2019年,来源于广州地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36.2亿元,增长2.1%,其中:中央级收入3,581亿元,下降2.1%;省级收入1,058亿元,增长15.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7.2亿元,增长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5.1亿元,增长14.3%。此外,2019年我市发行新增债券346.25亿元,已全部支出。
(三)支持大湾区建设主动深入。
从政策上支持。积极向中央争取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财税优惠政策,其中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落地。2019年8月印发了《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在我市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将有效降低在我市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对我市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从资金上支持。2019-2020年市财政共投入重点项目支出920.9亿元,对纳入大湾区战略部署的重大发展平台、重点项目、体制机制创新任务予以重点支持。积极对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方向,推动华工国际校区、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乐金显示、广州呼吸中心、高水平医院等一大批项目得到省级扶持。
从机制上支持。对涉及大湾区建设的相关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核审批、资金拨付等进度。推进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跨境使用,制订《关于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探索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和构建跨境财政科研资金监管模式,明确资金跨境拨付流程。我市首笔财政科研资金3,800万元于8月1日顺利拨付至香港科技大学。通过资助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港澳青年在穗创新创业,2019年有2.7万港澳居民享受同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待遇。
(四)减税降费有效落实。
建立我市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印发《广州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总体工作方案》,细化市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政策落实工作无缺失、无漏项。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动态监控,全面强化财政管理,厉行节约、挖掘潜力,采取积极措施化解收支矛盾,确保全年收支平衡。建立财税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全年财政收支运行监控力度,测算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研究减税降费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与市税务、社保等部门共同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和“六税两费”按50%幅度减征和社保费降费率等优惠。会同市发改等部门切实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深入企业调研政策落地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切实减轻实体企业负担。2019年,广州市新增减税621.7亿元,减轻社保缴费67.81亿元。
(五)政府债务安全可控。
按照中央、省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强化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制定化债方案,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和化解措施,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化解完毕。建立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定期监测机制,准确测算本地区的举债空间,在空间内适度举借政府债务。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715亿元,低于省下达我市限额(3,132亿元),我市各项债务风险指标均处于警戒线之下,全市没有地区被纳入风险预警地区和风险提示地区,风险可控。
(六)财政改革稳妥推进。
市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印发《广州市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广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按照“明确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分年度、分领域稳步推进市、区财政事权划分改革,其中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七类12项事权纳入先行改革范围。全面落实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加大对各区在招商引资、培植税源、民生保障、城市治理等方面扶持力度,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区域均衡、财力协调的市与区财政关系。
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取得新成效。2019年,在全面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基础上,深入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制定了专家劳务费标准、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标准、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等21项支出定额标准,初步搭建了市本级支出标准体系框架。同时,收集市本级现有财政部门标准,整理形成《广州市本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汇编》,全面推进内容完整、标准科学、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项目库管理提出优化新思路。对接省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改革要求,在保持现有项目库架构、入库流程前提下,对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编入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项目个数由2019年的8545个降至2020年一级项目2712个,聚焦一级项目和经济和社会发展类项目绩效预算管理,强化主管部门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聚焦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项目预算与政策落实的匹配度。
预算评审改革迈上新台阶。制定《2019年预算评审嵌入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和《广州市财政局部门预算项目入库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目标、范围、程序、结果应用及任务分工;扩大了入库评审范围,评审2020年部门预算入库项目377个,涉及金额90.63亿元,核减率39.55%;推进重大项目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必备条件。预算评审服务预算编制的格局正在形成。
(七)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广州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的总目标,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由支出项目拓展至部门整体、由事后评价延伸至预算管理全过程、由一般公共预算覆盖至全口径四本预算、由市本级为主向市、区、镇(街)三级同步发展。构建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项目(政策)预算三个层级的全方位预算绩效指标体系,2019年汇编各项指标1.1万多个。扩大监控范围,加大绩效运行监控力度,健全以部门监控为基础、紧盯重点项目的绩效监控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由项目评价向部门整体评价拓展、部门整体与重点项目相结合的新型评价机制,对98个项目支出和11个部门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融入决算审查公开环节。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明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坚决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我局应邀参加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国际研讨会并发表演讲,分享广州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的实践和经验。
(八)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不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执行操作、政策功能、基础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监管领域改革,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全方位健康发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依法保障市场各类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在国内率先取消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通过非现金方式,极大地降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缩短采购资金支付时间,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方便供应商资金回笼。
(九)扶持民营经济显现作为。
加大对科技、工业、金融、商务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不分企业所有制形式,通过补助、奖励、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支持包括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在广州创新发展。同时,积极创新完善融资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利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不低于10倍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的科技信贷。2016~2019年,市财政分年度投入5亿元支持设立市本级再担保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开展再担保业务。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市财政投入5亿元,通过吸引民间资本,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19年至2021年,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三年不超过9000万元)用于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完善政银保风险分担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十)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法治财政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围绕“依法强化制约和监督财政权力”“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两大创建内容,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在46项任务措施上“组合拳”发力,在细化深化、固强补弱、创新亮点上下功夫,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和做法。2019年我局受邀在财政部召开的法治财政创建中期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创建成果材料在《中国财政》刊登,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是市直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二是加强财政统筹管理。一方面,加强对资金的统筹,促进上级资金和市级资金的协同,加强债券资金与预算资金的衔接,2020年计划盘活处置各类资产29.6亿元,多渠道开源节流。另一方面,加强对支出政策的统筹,建立对现行和即将出台的大额财政支出政策评估评价机制,推动政策制定和项目投资提质增效。2019年,广州市和南沙区双双获得国务院全国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激励表彰,是唯一一个市区同时上榜的城市。
三是实施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印发《广州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办法(2019年修订)》,围绕财预算执行、财政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其他财政管理工作等7个方面对区级财政管理对区级财政管理进行绩效考核,通过与转移支付挂钩等方式推动全市形成主动作为、竞相改革的良好局面。
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财政资金进行逐项梳理,已连续两年办理结转的项目资金,经确认属已不需要支出或暂无法支出的,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对安排超过一年但完全未使用的部门结转资金,年内无用款计划的部门预算资金,部门已分配下达但沉淀在区级的资金,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按月通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截至2019年底,全市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率达到91.8%。
五是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根据中央和省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精神,2019年5月,出台《广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明确了进一步理顺财权和支出责任等13项任务,进一步提高各区涉农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主动性,提升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是完善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饭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务差旅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从严规范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维护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七是开展富有特色的基层财政管理监督。加强对镇(街)财政管理改革的指导和监督,组织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等290多人开展专题培训,对基层财政梳理出的1600多个管理问题开展集中整改,财政部网站给予了宣传报道。区级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展开,“放管服”改革措施富有基层治理特色,黄埔区十项财政改革举措获得了人民日报专题报道。
八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取得新进展。2019年共清理盘活206.2万平方米物业用于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配或无偿调拨给市属国企转为经营性资产。推动3327处、419万平方米涉及违规出租出借物业清理整改,对相关违法违规责任人实施了问责。2018年度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九是不断擦亮广州“阳光财政”品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组公布的“2019年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广州市与北京市并列第一,在国有资本及部门预决算情况公开、城市债务详细说明、“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多个单项获得满分。
与此同时,我局保密、档案、信访、扶贫、工会、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也不断取得新成效。
2019年,我市财政工作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但前行的道路上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障碍: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随着我市财政收入增幅逐步缩窄,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增大,收支矛盾愈加突出,而上级分配我市的一般债券额度小,难以满足无收益公益性项目建设需求。二是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面临压力。虽然我市整体债务规模适中,但随着未来几年较大规模的政府债券发行,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将不断攀升,会为我市偿付债券本息、防控风险等带来较大压力。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期、“十三五”和“十四五”的交汇期、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关键期,市财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为广州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保障支撑。具体来讲,就是要实施好“一二三四五工程”。
(一)突出一个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定位和政治机关属性,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财政管理工作上水平走前列。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强化“以政领财”“财为政用”理念,严格落实“两个维护”的各项制度,在扎实推进财政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中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及时完善新年度基层党建任务清单,抓好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以案促改”“以案治本”工作成效,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是着力筑牢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强化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意识,深入开展锻造合格党支部书记行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
四是着力建强干部队伍。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贯彻全国财政系统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对接落实好省财政系统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行动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培养力度;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和业务流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二)抓住两条主线。
1.多措并举组织收入。
一是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对地方中小税种的收入组织管理。
二是实施“一企一策”,积极培育涵养税源,统筹运用各项奖补资金,发挥财政的撬动作用,培育壮大新的收入增长点。
三是继续深挖非税收入潜力,进一步统筹政府性资产、资源,清理可盘活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资产,积极盘活市属国企物业和土地资产,组织企业分步有序盘活物业和土地资产,加快处置国企改革中与其主业发展方向不一致的资产。推进清理处置历史形成的市政府股权项目,优先处置我市不参与经营决策、收益较少归属或不归属市政府的项目。积极盘活沉淀资金,力争在增加政府收入的有效供给方面有新突破。
2.提升财政支出效益。
一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
二是坚持和完善“四挂钩一通报”预算执行监管机制,落实支出进度与部门预算安排、转移支付、库款调度、财政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完善支出进度通报考核机制,准确传导压力、充分激发动力,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支出时效性和均衡性,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更科学灵活的财力统筹和库款调度机制,解决财力和库款结构性、阶段性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是进一步畅通资金支付渠道,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实现支付数据实时传输,提升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性和效率性。
(三)擦亮三张名片。
1. 法治财政
一是紧紧围绕“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和“广东省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要求,继续推进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现代财政制度、“阳光财政”公开透明、强化财政权力制约监督、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
二是聚焦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财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依法决策程序约束机制,规范执法标准化体系,重点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完善音像记录制度、执法案卷管理等,强化督察责任落实机制。
三是继续巩固普法成效,点面结合,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财政业务法治培训,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课时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四是归纳整理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成果,围绕权力制约和干部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等方面的创新点和亮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法治财政的示范引领作用。
2.绩效财政
一是着力完善全闭环绩效管理机制。继续以部门整体为抓手、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将部门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聚焦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理顺政府、部门、政策项目绩效管理层级的上下联动关系,从行政效能、管理效率、社会效应等方面,多维度、全方位衡量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履职效能,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更好地促进部门履职尽责。
二是着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项目入库、预算编审、预算封库等阶段实施绩效目标审核,将其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促进财政资金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促进公共政策决策优化和资源合理配置。
三是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硬约束。充分调动行业各部门参与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赋予部门更多的自主权,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继续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渠道,通过社会公众监督,倒逼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着力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协同发展。加快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绩效”的管理格局,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在向人大报告报告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进一步体现绩效内容。加强对区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鼓励各区积极探索预算管理新模式,督促指导各区制定本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建立市、区、镇三级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尽快实现全覆盖。
3.阳光财政
一是完善市区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继续积极对接中央和省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完善全市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统一模板,并争取纳入“省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中,全面提升我市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二是继续助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就财政信息数据与人大监督部门进行更全方位、深层次的共享和互动。
三是强化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加大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预决算公开的常态监督检查机制。将预决算公开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评价范围,不断完善和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评价指标。
四是全面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广州市本级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支出定额标准立项、编制、发布和实施、复审和修订等环节管理要求,提高支出定额标准建设规范性、科学性水平,力争到2021年建成内容完整、标准科学、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支出标准体系。
(四)聚焦四大重点。
1.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督促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区严格落实化债方案,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确保不出现债务违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测算举债空间,在空间内合理举借政府债务;及时监测风险指标变动;加强对融资担保行为监控,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新增违规举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是进一步巩固精准扶贫援建成果。全面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安排22.7亿元推进扶贫援建工作。主要包括:安排16.5亿元支援新疆、西藏、贵州毕节和黔南,以及梅州、清远等地区扶贫援建工作。全面对标对表中央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全力助推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安排6.2亿元加强我市北部山区脱贫巩固工作,努力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三是进一步提升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安排53.59亿元用于市水环境治理,重点用于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支持防洪排涝治理和珠江堤防达标加固,补齐内涝短板;支持剿灭黑臭水体以及农村供水改造等项目,确保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以及供水和水利工程安全。安排14.32亿元继续推进花城绿城建设,持续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碳汇造林、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等生态林业建设项目;支持还绿于民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一江两岸三带核心区景观提升等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项目。
2.聚焦提升城市综合功能。
一是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20年,市本级财政投入53.4亿元,用于加快推进东晓南路至广州南站连接线、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等重点城市路桥项目建设以及建成项目的维护,完善市内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投入7.1亿元,用于建设机场第二高速南段和北段工程,支持完善国际航空枢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安排54.2亿元公共交通行业补贴,强化公交、地铁等运输方式衔接,方便市民出行。
二是增强岭南文化综合实力。大力推进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和岭南文化保护利用工程,支持建设广州市(越秀)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支持红色革命遗址和文物保护工作。重点保障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省三馆合一工程和广州四馆建设工程,加快广州粤剧院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壮大工程,促进文化与金融、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壮大现代服务产业规模。继续积极落实省“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延续设立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梳理、优化专项资金扶持方向,扩大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市场采购、出口信保等商贸新业态的发展优势,进一步提高会展招商和对外开放水平。
四是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落实好《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财政补贴,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我市工作。
3.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科技创新引领能力。全面梳理评估和优化现行科技1+9政策,做到有保有压,提升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的聚焦度。加大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再生医学、海洋和人工智能和岭南农业省实验室的资金保障工作,全力支持我市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建设,并发挥科技金融功能,强化财政科技经费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落实我市近年出台的一系列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放管服”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体制,进一步简政放权,真正为科研人员松绑助力,激发我市创新创造活力。抓好新出台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的落实。出台《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跨境使用管理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我市拨付境外资金的使用和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加快科技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流通。
二是建立高端制造品牌优势。落实市本级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7.8亿元,深入实施‘制造强市’战略,以IAB、NEM五个新兴产业为战略支撑产业,全力打造汽车及汽车电子、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等七个先导产业,加快制造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信息技术’‘制造+服务’‘制造+绿色’深化融合发展。
三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2020年安排153.2亿元,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惠农(渔)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支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拉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建设全国农业品种展示、选育、推广中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与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是增强产业园区集聚效应。实施产业园区专题建设补助。一方面抓高端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价值创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按投资额予一定比例补助;另一方面抓低端提升,对符合条件的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按建设总投资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在扩展我市制造业未来发展空间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集聚发展。
4.聚焦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解决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市属职业教育学校及高等学校预算内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制度的执行,提高学校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的能力,促进学校间均衡发展;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综合办学实力,扩大高职学位供给,开展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推进我市中外合作办学。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就业体系。强化政府底线民生兜底责任,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支持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健全对退役士兵、优抚对象等人员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参战涉核人员等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牺牲病故一次性抚恤金等补助标准;稳步提升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府资助市区分担机制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区财政补助办法,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政策,稳步推进港澳居民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继续积极支持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三是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落实“健康广州2030”规划,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补助,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积极支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高水平医院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州医疗中心的保障力辐射力。
四是打造平安有序都市生活圈。大力推动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打造高标准、高水平、高效率的新型广州市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做好反恐、禁毒、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益法律服务、消防、应急救援等经费保障,推动广州建成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
(五)加强五项管理。
1.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推动预算管理“放管服”文件的贯彻实施。继续研究建立本级预算编制规范,明确预算编制流程,修订预算管理相关文件。探索推行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审计结果、项目储备、支出进度挂钩机制。
二是继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2019年印发实施《广州市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20年在制定印发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具体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总结我市开展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经验,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力争初步形成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清单,形成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三是继续深化预算评审改革。拟制《广州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重大项目(政策)评估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重大项目(政策)预算评审范围、流程、职责,结合项目库分类改革,对新增重大项目(政策)把好入口关,同时按需求对存量项目进行评估,进一步健全预算评审机制。
2.持续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
一是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重点选择关系国家宏观调控、财政资金重点投入和涉及民生的行业、会计管理工作薄弱的单位以及执业质量较差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上下联动检查工作,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依法惩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二是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核查。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着力点,重点开展市属公办高校预算内生均经费、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隐性债务线索等专项核查。
三是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重点关注市财政局自身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预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国资收益管理。进一步完善国资收益收缴办法,2020年将金控投资类企业利润收缴比例提高到50%,其他企业利润收入按30%收缴,获得的股利、股息按100%上交;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不低于30%,统筹更多资金用于市重点项目和保障民生。
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将行政事业性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自然资源等数据纳入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资产系统与预算系统资产数据对接,为编制审核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处置及调剂使用提供信息支撑;持续加大对闲置资产统筹盘活和有效利用力度,实现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积极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部署,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平稳完成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职能过渡,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
4.加强涉农资金管理。
加快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制定《广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密切跟踪统筹整合推进情况,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和通报,提高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督促部门和各区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涉农资金监管格局。
5.加强基层财政管理。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区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开展财税政策及财政收支管理业务培训,加强对区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推进市区财政管理一盘棋。提升基层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水平,为新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各级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范围,全面深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要求各级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大力压减现金支付结算;推进区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工作,完善动态监控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银行账户监督管理。研究完善《广州市市本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加强对区级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的监管和督导工作,要求各区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辖内镇(街)银行账户管理,确保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