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圳汇元德,老人院)

文章发布日期:2023-11-22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CJ2023-001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老人院2023年护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汇元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红桂路2059号红桂皇冠名庭2220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老人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十路1288号

  相关供应商:国业(广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22号125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汇元德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广州市老人院2023年护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J2023-0011)”(以下称本项目)中标结果存在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事项,于2023年8月29日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9月6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9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投诉人关于中标供应商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的投诉请求已满足,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专家评审程序,总计20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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