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检查意见书(市人大)
文章发布日期:2024-02-01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市有关协议定点采购等管理制度,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是在你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你单位及其负责人承诺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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