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文章发布日期:2024-02-01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2022年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了你单位2022年代理的“2022-2023年广州市青少年足球培训及竞赛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77-22GZTP01F178,以下简称“青少年足球培训及竞赛服务项目”)等五个项目,具体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如下:

  合同条款未标明验收要求

  “青少年足球培训及竞赛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未标明验收要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二项第(四)点规定。

  根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项目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今后,你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做好采购文件编制工作。

  如果您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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