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福临门公司)

文章发布日期:2024-05-28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0835-240Z3360042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入驻科教城搬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宾市福临门搬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西段20号3幢1层10号

  法定代表人:熊华彬

  采购人: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62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宜宾市福临门搬家有限责任公司就“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入驻科教城搬迁项目”(项目编号:0835-240Z33600421)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等问题于2024年4月1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5月6日收悉该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5月11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于2024年5月13日向本机关送达《撤回<投诉书>申请》,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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