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东莞智成、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北食堂)

文章发布日期:2024-07-29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GZGK24DO38A0072Z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北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莞市智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深大道中路59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智

  被投诉人1: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被投诉人2: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62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国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路东33号整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东莞市智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就“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北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2)”(项目编号:GZGK24DO38A0072Z)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声明谋取中标等问题于2024年5月13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23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12日收悉并依法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已满足。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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