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沈阳晟捷硕、市轻工职业学校-16号食堂)
一、项目编号:CZ2024-0669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1层3门
法定代表人:王立河
被投诉人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漱新村常马路旁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就“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669)评审结果等问题于2024年5月26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6月10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17日收悉并依法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已满足。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