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终止处理决定书(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CZ2024-0403
二、项目名称: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传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7号
法定代表人:陆川
被投诉人1: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车陂北路28号广州市水务检测中心4楼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长沙金阳华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品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榔梨街道榔梨产业园1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传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就“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403)的采购过程等问题,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质疑函,于2024年5月27日作出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6月6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等资料,经补正材料,于2024年6月17日再向本机关重新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于2024年8月7日向本机关送达《撤诉函》,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