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沈阳晟捷硕,市第六中学,广东广招,广州榕冠)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04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0877-24GZTP2ZC041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六中学(花都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

  投资人:王立河

  被投诉人1:广州市第六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9号

  被投诉人2: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相关供应商: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草堂村白山前工业区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广州市第六中学(花都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0877-24GZTP2ZC0414)的采购过程等问题,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质疑函,于2024年8月6日作出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12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等资料,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于2024年8月26日向本机关送达《撤诉函》,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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