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五个聚焦促进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效率再加速

文章发布日期:2024-10-10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近日,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的通知》,把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核心流程和关键节点,提出进一步优化完善举措,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重申采购人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同时强调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需变更,应及时公告;明确需将原合同文本、补充合同文本在变更合同公告中一并公告。通过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竞争,打造信息亮化、大众监督、行业自律的良好氛围,提升公众对我市政府采购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二是聚焦压缩时限,提升采购效率。将合同签订时限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明确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同时鼓励采购人加快采购资金支付,确保资金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聚焦采购流程,降低交易成本。积极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从采购文件应免费提供电子版、加快完善电子化评标场所建设、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等多维度入手,提升政府采购流程电子化水平,减少人为错误,缩短采购周期,减低供应商的交易成本。

  四是聚焦政采融资,深化政企银合作。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全链条、闭环式支持和配合供应商使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依托政采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中心等金融服务平台,拓宽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共享渠道,为供应商提供快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政府采购与金融服务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吸引优质企业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

  五是聚焦多维监管,确保政策落实。明确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在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政策贯彻落实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强调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职能监控,提升对于采购效率和透明度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实现智慧监管。

  市财政局着力打造联动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是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的里程碑,有助于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品质,有力维护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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