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泰公司、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老人院、云知声公司)

文章发布日期:2024-10-25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CZ2024-052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老人护理交互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广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680号616室

  法定代表人:陈鹏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老人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十路1288号

  相关供应商: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1幢一层1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东广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就“广州市老人护理交互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527)中标供应商投标无效等问题于2024年7月25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8月5日对质疑函具体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故本机关对该政府采购合同予以撤销,结合评标委员会复核意见,本机关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三)投诉人部分合理诉求已满足。

  (四)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等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启动了专家评审的程序,耗时共计12个工作日,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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